在实现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天津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关于抓好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并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发扬为人民办实事的优良传统,不断改善农村人民生活条件,为此,决定在城市及农村做好20项工作。
中央是对天津市进行城市的定位
1997年12月,李鹏同志专程来津视察工作,代表中央宣布了对天津城市的定位,即: “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 心。”这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的一项战略决策。
1999年8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天津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 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和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