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日前发出通告,全省所有公路一律禁止超载30%以上的货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上路通行。
公路运输车辆的超载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路设施和生存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据统计,河北省去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中,由于超载违章造成的占到了50%。同时超载还严重破坏路面,缩短公路使用寿命,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一条设计寿命15年的二级公路,在超载车辆车轮碾压下,往往两三年内就毁坏严重,千疮百孔。据专家测算,仅河北省一年因汽车超载造成的损失就在40亿元以上。另外,超载车辆还导致超标排放,污染环境。
河北省公安厅最近在致全省驾驶员的一封信中说,车辆超载这个“毒瘤”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程度。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有关法规对驾驶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吊扣驾驶证一个月的处罚。(董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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