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首例探视权纠纷案已经有了结果,作为原告方、孩子的父亲撤消了诉讼,法院已下达裁定,驳回起诉。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虽然本案原告已经撤诉,但是法院判决孩子的父亲每月支付50元抚养费,已经不够承担孩子的日常生活支出,而且包括离婚时由法院判给的一次性住房补偿金在内,至今仍然没有按判决给付。尹女士离婚后一直失业在家,生活十分困难,已经无力抚养孩子,现在已经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抗诉申请,要求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审理此案,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