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43岁,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却极善钻营。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厦门关区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至1999年上半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植物油45万多吨、香烟300多万箱、汽车3588辆,以及大量西药原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价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三年的时间里,赖昌星集团走私偷逃税款300亿元。走私最猖獗时,平均每3天一艘走私船靠泊厦门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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