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案发原因,一年来向发案部门提出近九百个检察建议,帮助135个单位建章堵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向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的检察建议,主要是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所暴露出该单位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的方式,向发案单位提出对策。南靖县检察院立案查办该县石油公司前后原两任经理涉嫌受贿、高价收购个体私营加油站案件后,向省、市石化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并积极配合省、市石化主管部门研究完善、改革操作办法,激活企业的生机和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800万元。漳州市两级检察院对1995年至1997年该市金融系统发生的47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后,先后向27个金融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0条,帮助金融部门建章堵漏。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市检察机关在金融系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大幅下降。漳平市林业系统从1995年至2000年连续六年均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涉及原林委党委书记、林政科长、林场场长、林业检查站站长等46件46人。由于去年该市检察院帮助林业主管部门完善了11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林业生产经营和执法管理活动,去年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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