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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大会主席团主持领导大会会议,主席团成员经预备会议从全国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代表大会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为了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九个专门委员会。大会秘书处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办公地点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以上人员称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为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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