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芬在丈夫喝药自杀后,竟迁怒于邻居,和儿子一起抬着丈夫尸体强行闯入邻居家,并在邻居家设置灵堂办理自家丧事。昨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私闯民宅的李芬母子二人被分别判刑,并赔偿邻居经济损失8千余元。
2001年6月24日下午,被告人李芬的丈夫郑涛因琐事,在家中与自家人发生争吵。邻居孙老太(64岁)及其子唐宾考虑到两家关系不错,出于好心前去劝架。不料,话不投机,郑涛与唐宾却因故发生了争执。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迅速赶到,进行了处理。但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2001年9月12日晚8时许,郑涛以“当初被打了、索要医药费”为由,闯到唐家,并掏出一把尖刀对唐宾进行威胁,后被他人劝解开。
2001年9月13日上午,郑涛因想不开,在自己家中喝药自杀。李芬及其儿子郑平认为郑涛的自杀是唐宾及其家人造成的,并以此为借口,用手推车将尸体从医院推出,抬着尸体强闯唐家。唐宾、孙老太等人急忙阻止,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李芬将孙老太打伤,强行闯入唐宅,并在此为郑涛设置灵堂,大办丧事。直到9月15日,李芬才将尸体抬出唐家。另查,唐宾的父亲唐国忠已年过六旬,在此次纠纷中因受刺激过度,精神几近崩溃,曾两次被迫住院治疗;唐家被强占为灵堂期间,唐家人被迫搬出,另行租房居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芬、郑平目无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办理自家丧事,严重侵犯了法律保护的公民住宅权,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行为给唐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应予以赔偿。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芬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郑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判决二被告人支付唐家医药费、租房费、误工费等8111.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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