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正当职工冒着酷暑挥汗工作时,某单位突然宣布将发空调。可在领薪之日,职工竟被告知这些空调是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的,这让不少职工愁云满布。
昨日,经历了此事的某厂职工蒋先生专程到三石律师事务所咨询。对此,孙为新律师明确表态,用实物替代发放工资违法。
据孙律师介绍,近期他们发现了三四起将实物替代货币发放工资的事情,这多半是一些单位因效益差、销售发生困难,而用产品来代替工资的。也有些企业是在收到抵债物资后一下子难以处理,便用来替代工资发放。
据昨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的蒋先生介绍,7月初他所在的单位传出因天气炎热将发放空调的消息,职工曾以为单位是作为福利发放给他们的,却不料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竟将这些空调当作工资发放。
据了解,这批空调其实是一家单位无法偿还债务,作为抵债物资运到这家公司的。
记者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给职工的空调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只是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其实职工是蛮划算的。他称,尚不知有不能用实物替代货币发放工资的规定。
孙律师指出,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因此以实物替代工资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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