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海上船舶溢油事故日趋增加的趋势,海事、司法、保险、院校等方面的100多名专家专家们呼吁,中国应尽快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以保护海洋环境免遭破坏。
2002年海事论坛今天在此间召开。据深圳海事局吴显基局长介绍,国际上目前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油轮油污损害赔偿体系,拥有比较完善的事故赔偿和索赔机制,使溢油事故得到了有效清除。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中国“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律职责。面对中国已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海上防油污染管理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规则运作十分必要。
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著名海商法专家司玉琢教授认为,中国今后面临的海上防油污形势日趋严重。一方面,中国石油进口量不断上升,抵达中国沿海港口的大型油轮越来越多,发生船舶重大油污事故的概率在增加;另一方面,在中国内海,大量个体油轮涌入市场,这些船舶水平差,存在着不安全隐患。
据统计,1976年至2000年,中国沿海共发生大小船舶溢油事故2353起,平均每隔4天发生一起,总溢油量约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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