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质疑港口缆车强迫服务、邮政特快专递重复收费而与重庆港口局和重庆市邮政局打起几元钱官司的重庆著名打假人士叶光,25日又以为乘客强迫提供广告服务为由将重庆市第一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在公共汽车客票上发布性病广告,并赔偿其3.15元的精神损失。
25日,渝中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叶光认为,一公交公司的行为违背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消费者强行提供与承运无关的广告服务的行为。因此,他要求公交公司取消这种行为,并赔偿他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