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公布了第三批5个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市)名单,河北、江西、湖北、陕西、新疆榜上有名。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7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标志着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又取得新的进展。
为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发出通报,对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从2001年底以来,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分两批公布了12个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区、市)名单后,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保持从严治理态势,保证了公路干线的畅通,特别是在2002年“五一”和“十一”期间,没有发生公路“三乱”反弹。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继续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部门和整体的关系,自觉纠正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和做法。各治理公路“三乱”的相关部门,要树立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的思想和决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大功夫,把公路“三乱”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
通报指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引发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虽经多年治理但基础仍然脆弱,反弹的可能性随时存在。目前,采取分批公布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区名单,目的在于巩固成果,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上了名单的地区决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和任何麻痹松懈情绪。这些地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保持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反弹。没有上名单的地区要看到差距与不足,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通报指出,交通、公安、林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从自身抓起,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上路人员的执收执罚行为,当前重点要抓好已有制度和规定的落实,认真纠正内部“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以及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继续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将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的公路“三乱”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掌握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问题。对不听招呼,继续搞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同时,注重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要结合治理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尽快总结探索出依法治乱的好方法。
通报明确指出,治理工作坚持“挂牌”、“摘牌”一起抓,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市)名单不搞“终身制”。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段时间是公路运输的高峰时期,也是公路“三乱”现象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厌战和自满情绪,对治理工作再进行回头看,使反复抓、抓反复落实到行动中,对辖区内出现的严重公路“三乱”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摘掉发生问题的市、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有关部门将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地区和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开展经常化检查,对于反弹严重的地区,坚决摘掉该地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责成其限期整改,并向全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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