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资市场,减少农民损失,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公民个人(包括外国人)检举、投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农业部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1—15万元的奖励。
农业生产资料是指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属于农业部奖励范围内的打假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停用、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应取得而未取得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证件不齐全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他严重违反农业生产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假售假活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提出具体奖励人员和奖励金额,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经举报人同意,决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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