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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不要像“包青天”那样办案

  以“包青天”为主题的电视剧持续热播,而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吕忠梅的眼里,要做到公正执法,执法者要有“包青天”刚直不阿、公正廉明的品格,但在办案过程中,绝对不能像电视剧中的“包青天”那样,采取包括装神弄鬼的各种手段,为寻找真相不惜牺牲一切。

  “‘包青天’意识不符合现代法治观念,”吕忠梅说,“长期以来,中国老百姓寄希望于‘包青天’式的人物,一味追求客观真实,总要搞个水落石出,‘有冤申冤,有仇报仇’,有的为了几十元打十几年的官司,完全不顾诉讼成本,这种对公共司法资源的浪费实际上并非公正。”

  她认为,社会对司法功能应正确定位,没有诉讼风险意识,没有效益意识,就难以寻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她说,法官判案的标准应该是基于合法证据的“法律真实”,不重证据或者取得证据的手段不合法,都会影响到公正。

  另一种落后观念就是“官本位”意识。吕忠梅说,“官本位”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权力无限”的观念,而现代法治观念主张“公共权力有限、有度、有范”,法官应处于超然中立的地位,“不唯权、不唯上、只唯法”。

  “当然,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证据法》,实际上赋予了法官无限的权力,而法官的‘帽子、票子、房子’等都与地方财政状况及领导意图紧密联系,各地各级法院不能统一执法,怎么有公正可言?”吕忠梅说。

  40岁的吕忠梅代表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兼任武汉大学等多所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参加过我国多部法律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她认为,维护法律权威实质是维护国家权威,要做到公正司法,既要从体制层面深化改革,又要着力加强法官队伍的建设,还要从社会观念入手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她认为,当前必须解决“法院地方化、法官大众化和审判行政化”三大突出问题,为此,必须对《法院组织法》进行修改,并切实落实《法官法》,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使法院能独立行使审判权,冲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樊篱。

  部门利益的法律化也是妨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吕忠梅代表就碰到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农民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在公路边盖了一幢房子,却受到公路管理部门的阻挠,因为《公路法》规定国道边线25米外才能建房,而《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公路中线25米外就可以建,这样,不管法院依照哪部法律判决,当事人都会认为不公正。

  证人不出庭是许多基层法官最头疼的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证人出庭出证的比例不足10%,证人不出庭,对法官采信证据带来相当大的影响。吕忠梅代表认为,证人不愿出庭,一方面受“冤家易解不易结”的观念禁锢,另一方面,现有的制度只对证人出庭出证的义务作了规定,没有对其权利进行制度保障,因此制订《证人法》迫在眉睫。

  从呼吁塑造法治文化,到对《证据法》《证人法》等一系列立法建议,吕忠梅代表最大的心愿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维护法律权威,因为司法正义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有序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 新华网  2003-02-28 16:56 编辑: 梁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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