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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斌:推动村民自治走向成熟

  2002年河南省成功举行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走马上任,村民自治这项农民广泛参与的群众性自治制度,正在中原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国人大代表李志斌说,以后应严格程序,对症下药,推动村民自治走向成熟。

  李志斌说,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杂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群众路线,加强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形式。从河南实行村民自治15年的实践看,选举的民主程度一次比一次高,效果一次比一次好,选出来的班子一次比一次强。

  就拿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来说,选民参选率达90.5%,是历届换届选举最高的一次。一些农民自发在选举会场扭起秧歌、打起锣鼓,表达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喜悦。与前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比,河南省进一步严格了选举程序,设立秘密投票处。选举结束后,当场验票、统计票数,公布选举结果。由于广泛地集中了民意,一大批懂经济、会管理、群众信得过的“能人”进入村委会。全省48173个村民委员会中,已有45969个建立村民代表会议,98%的村实现了村务公开,充分调动了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可以说,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的村民自治正在成为我国政治民主建设一道亮丽风景,将越来越显示出其巨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但是,在换届选举中,少数地方也出现了拉票、贿选情况。李志斌说,对于这种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相容的现象,既不能因噎废食,否定村民自治,更不能听之任之,应采取综合措施,对症下药,推动村民自治走向成熟。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保证基层在制止和纠正贿选时有所遵循;二是选举时严格程序,让好制度选出好人;三是民主选举之后,积极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保障全体村民依法自治,防止“选时有民主,选完了没民主”现象发生。

  李志斌说,村民自治的确立,带来农村政治关系的调整,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委会由以前的“领导”关系,变成了“指导”关系。但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还停在行政命令的老套路上,“指挥群众,劲头很大;指导服务,没有办法”。对于村民自治中出现问题,一些人还错误地认为农民难管了,不听话了。其实,在保持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上,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目标、利益是一致的。基层党委、政府要跳出“以我为主”的圈子,在转变职能中适应农村的新形势、新变化,从而在引导农民、服务农民中建立新型的良好互动关系,共同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实行村民自治后,一些地方党支部和村委会出现“两驾马车”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李志斌认为,从党支部方面说,要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自治;就村委会而言,要牢固确立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核心的观点,自觉置于村党支部领导之下,加强与村党支部协商与沟通。一些地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经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的“双交叉”办法值得提倡。

来源: 新华网  2003-02-28 16:56 编辑: 梁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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