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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我从没感觉是花瓶!”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是一个花瓶。”7日,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正在这里进行。面对记者的“敏感”提问,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坦然相答。

  问题很尖锐:“有些人这样认为,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构任职,似乎总有一种摆设的嫌疑。我想请问在您的工作当中是否真的有职有权?”

  除了翻译的声音,坐着200位记者的发布厅顿时寂然,一道道目光射向主席台上的万鄂湘。

  47岁的万鄂湘微微一笑,眼镜后面透出的是从容:“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国家非常重视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审判机关的领导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是民盟中央副主席沈钧儒,副院长有无党派知名人士张志让。改革开放后,民盟中央常委端木正、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都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225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担任各级法院的领导职务。其中8个省级高级法院有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副院长。”

  万鄂湘在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第四庭,就是涉外、涉港澳台的商事审判庭。

  “我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五位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在最高人民法院近3年的工作中,我没有感到我的职权与其他副院长有什么区别。所有的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我都参加并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好的意见和提议经常得到会议的采纳并形成决议。”他说。

  “就分管的审判工作来说,凡属于副院长职权范围内的案件,无论涉及多大标的,我都可以拍板定案,没有受到过任何干预。”他说。

  “我是中新社记者……”“我是洛杉矶时报记者……”“我是金融时报记者……”

  招待会在记者们敏锐的提问、民主党派负责人坦然的回答中进行。

  “我在监察部担任副部长期间,参加了部里全部重要工作会议,对重要的人事任免、重要的文件制定、大案要案的查办,我都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的回答。

  陈昌智在监察部分管执法监察司,负责国务院10多个部委、40多家国有大型企业的监察工作。

  “我共办结300多起案件,其中涉及一定数量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998年以来,我领导执法监察司先后查处了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事故、烟台海难事故、江西萍乡爆炸事故、广西南丹特大透水事故等特大事故60多起。尤其是查处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我任国务院督办组组长,组织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干部共同办案……对受到责任追究的省部级干部,有的就是我代表监察部与他们谈话,并下达处分决定。”陈昌智的回答,获得原来持有疑问记者赞赏的目光。(完)

来源: 新华网  2003-03-08 08:47 编辑: 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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