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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天──代表委员关注民生四大难题

  为国事操劳,为民生呼吁。社会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是“两会”代表委员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他们认为,破解“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贫民和农村贫困户这四大困难群体的民生难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得不攻克的四大“堡垒”。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姜吉初代表说,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样化的利益群体、多样化的生存格局、多样化的社会角色。执政为民,就是要特别注意关注困难群体,为他们撑起一片天。

  

  谁为2000万“失地农民”找份活儿?

  

  来自重庆的张明梁代表来京开会前调查发现,有一个镇的几万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不少人找不到工作,还在靠仅有的那点土地征用款过日子。“这些钱总要花完的,他们以后的生计怎么办?谁给他们找份工作?”

  在东部沿海省份,随着现代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更加突出。因征地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已位居农村各类上访的前列。人大代表提供的某省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455户“失地农民”中,被安排就业的只占总人数的1.1%,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也分别只有6.2%和8.1%。“这部分人群的现状是:打工没人要,经营无门路,办厂缺本钱,就业难度大。”浙江衢州市农科所所长汪惠芳代表说,“特别是那些年龄偏大、文化不高、没有什么技能的纯农业户,他们失去土地后的日子非常令人担忧。”

  政协委员段应碧说:“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它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都处于弱势。找不到工作,基本生活就难保障。今后的生活,忧!忧!忧!”据了解,我国目前“失地农民”的数量超过2000万人,而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这支队伍的人数还会不断增加。

  “必须尽快研究‘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姚克代表说,“失地农民”如同城市的下岗工人,政府有责任把他们安置好。他认为,“失地农民”基本上是为了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而让出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他们已经做出了贡献,必须善待他们。“如果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生计恶化,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张明梁代表提出,就业是失地农民最好的保障。他建议政府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他还认为,农村土地的出让必须防止“暗箱操作”,地价要公开竞标,农民的利益不能受损。土地出让金中留在村集体的那一块也应该加强管理,不能糊里糊涂就变没了。

  

  1.2亿农民工的权益谁来维护?

  

  “农民连厂门还没进,七费八费就已经掏空了他们的口袋。”翁礼华代表说,“进城民工的处境非常令人同情。”

  据安徽有关部门的调查,一个农民工要到沿海地区打工,从出村到进厂,中间至少要办10多种手续,缴10多种费。有的民工好不容易上岗时,口袋里除些票据已经身无分文了。

  政协委员靳辉明说:“民工群体之所以是弱势,不仅仅体现在他们的低收入上,他们的个人权利、医疗、教育等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许多民工家庭因交不起“自愿赞助费”,孩子不得不失学。

  目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打工的农民约有8000多万人,如果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人数达1.2亿。葛政代表认为,民工权益保障已成突出问题。

  周旭代表预测,民工队伍在今后几年还将迅速扩大,“就西部地区而言,当前解决农民致富的主要手段是动员他们外出打工,一户人家有一个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生计就不愁。救贫帮困只能是一时的,关键要让他们有出路。”

  不少代表和委员认为,应制定相关法律维护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比如,香港对随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业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内地应该借鉴;对那些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必须严加惩处。同时,各地应该多设立一些提供劳动力就业信息和服务培训的中介机构,防止民工流动的无序和盲目性。当然,这些机构最好通过政府资助的方法,尽可能免费或低收费。东部地区各级政府特别是劳动、公安、教育等部门,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各种保障,尤其要取消现有的各种带有歧视性的“土政策”。

  

  怎样让农村近3000万贫困人口早日摘掉“贫困帽子”?

  

  “目前我国农村还有近3000万人处在贫困线上,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这已成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障碍,必须早日让他们摘掉贫困的帽子。”“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而农村的重点、难点是在中西部地区的贫困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占我国六成以上的农村人口中,目前贫困人口近3000万,还有6000万人徘徊在温饱线上,这些人大部分生活在中西部地区。他们除了经济收入低外,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当前农村的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方面,与城市居民比,有更大的差距。

  “对贫困地区来说,修公路就是修‘财路’。‘财路’不通,哪有出路?”张社年代表说,国家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应加大扶贫力度,对乡村公路、小水窖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应投入更多的资金。只有基础设施条件改变了,才能为贫困农民早日脱贫奔小康提供条件。

  “提高农民的素质才是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长远之计。”邵喜珍代表说,现在越是贫困地区的家庭,孩子越是上不起学,这个恶性循环状况必须改变。如果现在农村出现一批辍学儿童,几年后、十年后就会出现一批新的文盲,何谈实现小康?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真正造就一代高素质的农民。

  

  如何为2000万城市贫民消除后顾之忧?

  

  “生活上没有安全感,是贫困市民最大的忧虑。”肖红代表谈起城市困难群众,怕失业,怕生病、怕孩子失学这“三怕”时,心情沉重。相比较“农”字头的其他困难群体,生活在城市里的2000多万困难居民,境遇稍好一点。

  近年来,由于积极实施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三条保障线”制度,为城市低收入者构建了一道道“安全网”,向困难群众传递出党和政府的温暖。目前,全国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约为152元,首次实现了对城市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和因病残失去劳动能力的市民,在生活保障上已没有太大的问题。

  来自重庆的刘中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做好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极为赞同,认为要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破解城市贫困难题,防止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病人员“边缘化”趋势。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关键在于新增就业岗位,要进一步在政策上鼓励包括民企、中小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使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能谋到职业。”肖红代表说,改革的配套措施也十分重要,医疗、药品、教育等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要注意兼顾困难群体,使他们能得到优惠待遇,感受到社会公正,这样群众才会有信心战胜困难,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

来源: 新华网  2003-03-10 11:45 编辑: 梁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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