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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评说上届工作:亲历5年见证法治

  1998年3月19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向2000多名人大代表表示:“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一定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恪尽职守,努力把工作做好。”

  5年过去,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届满。依然是这个讲台,李鹏向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报告5年工作:“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5年,人们见证了发展,见证了巨变。

  “难忘那一刻”

  历史回眸: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

  亲历者(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十届全国人大安徽团代表周成奎):在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我经历了一部部法律诞生的过程。尤其是表决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至今难忘。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民主立法的力量,感受到了凝聚在这部法律中的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这部涉及千家万户的法律的修改,自2000年10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地调研,同时委托全国妇联开展了大规模的抽样调查,范围遍及10省市。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草案时,采用了联组会议的方式,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这种审议方式,是七届全国人大以来第一次采用。这部法律草案二审后,又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公布征求全体人民意见。在1个多月里,收到群众来信3800多件,上至90高龄的老人,下至13岁的少年,都用自己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表达了对这部法律修改的关注。李鹏委员长还亲赴重庆,就修改婚姻法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重庆市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数十位专家也为这部法律呕心沥血,作出贡献。

  记者点评: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5年共立法113件,在以往立法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回眸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之路,我们会发现不少闪光点:注重数量的同时,更重视质量,立法体制日臻完备,立法程序日渐成熟;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世贸规则的要求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律草案审议方式由二审变为三审,有些草案甚至进行四审和五审;常委会分组审议议案从4个组增加到6个组,对一些重要法律草案实行联组审议,更好地让大家发表意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检查组来过之后

  历史回眸: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福建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

  亲历者(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福建团代表王建双):我记得很清楚,这个执法检查组是布赫副委员长亲自带队下来的。针对当时种子质量纠纷案件多、种子产业扶持力度不够、种子种苗管理重视不够等问题,检查组走遍福建主要农业区,走访农户,检查法律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一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不理想,种子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对于这些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坑农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种质量和安全。

  检查组来过之后,福建各地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显增强,有些地方还依法设立种子种苗专项资金,落实种子种苗产业在财政、信贷、税收、计划方面的扶持措施。经过严厉整顿,种子市场逐渐规范和有序,去冬今春,有关种子的纠纷明显减少。

  记者点评:根据宪法的规定,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责。5年来,监督二字始终贯穿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中。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之一。据统计,5年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2件法律和法律问题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外,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另一种基本形式。回首5年,监督,已成为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内的人大工作的重要主题,力度和成效在不断增强。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委员长送来的礼物”

  历史回眸:2003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

  亲历者(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湖南团谢佑卿代表):还是那间熟悉的扇形布局的会议厅,还是一张张熟悉的笑脸……李鹏委员长主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的情景仍历历在目。在那次会议上,作为即将完成历史使命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们每人都得到了李鹏同志送来的一份“礼物”——一本淡黄色封皮的30次法制讲座汇编。好像又触摸到过去5年的难忘时光。“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学好宪法和法律。”李鹏委员长1998年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一次法制讲座上的声音言犹在耳,如今,作为一项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定期举行法制讲座已坚持5年。5年中,本届常委会共举行了30次法制讲座,内容涉及中外法制历史、宪法、法制建设等内容。我们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起学习宪法和法律,聆听专家讲座,就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记者点评:加强自身建设,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定期进行法制讲座,学习宪法,熟悉宪法,掌握法律,执行法律,确保了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使人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回首这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得到逐步加强:开展立法和执法调研,推进作风建设;改革工作制度,提高常委会审议水平;加强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等等。这些举措,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现场录音):200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体会议。李鹏委员长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5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掌声,经久不息。这是对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希望。

来源: 新华网  2003-03-11 09:03 编辑: 梁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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