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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村级债务给农村经济秩序、农村税费改革、干群关系等带来不利影响,化解农村债务问题刻不容缓。”正在北京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湖北金龙泉集团董事长李大红代表在小组会上发出呼吁。
李大红代表进京前曾就农村债务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他说:“我曾到3个县进行过调查了解,这3个县1200多个村只有19个村没有债务,村平均债务达50万元以上,并且村级债务仍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李大红代表接着对村级债务进行了分析:“首先是村级债务的构成和形成原因相当复杂,其中56%是农户借款,欠银行、信用社和基金会等金融机构的合计17%;村级债务中用于垫付欠税农户上缴款的本金占29%。其次是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不多。从短期看,村里能用来还债的方法主要是清欠和拍卖资产,但由于欠款较多的农户,有钱的大多举家迁走,无钱的大多生活都很困难,村里根本无力或不应追讨;村级债务较多的村大多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拍卖‘四荒’也解决不了大问题且带来的不利因素较多。从长远看,要靠发展来还债,但欠债村大多缺资金、资源、人才。乡、县财政也无力资助村级化解债务。
李大红代表建议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学者到农村调查,准确了解农村债务的规模、构成和形成原因,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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