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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检报告:职业准入是管好检察队伍的关键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认真贯彻检察官法,严格检察职业准入”被作为今年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提了出来。

  “建设好检察队伍,首先要管好检察队伍,而管好的关键首先是把好‘进口关”,严格实行检察职业准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代表指出。

  不久前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现代化问题,要求大力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检察官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公开招考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据了解,为适应修改后的检察官法的新规定,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了9600多人参加续职资格培训,21900多人参加了专升本学历教育。高检院还启动了高层次人员培养工程,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除了严格检察官的准入条件外,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检察机关还应该抓紧建立符合检察官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度,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和考评体系,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培养各类专门人才。”郭永运代表说。

  为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四条措施: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检察机关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完)

来源: 新华网  2003-03-13 09:15 编辑: 梁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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