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千零二十八万人口的成都市,今天起正式取消入城指标,对外来人口落户成都实行“准入制”。成都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对此表示,成都市对现行户口政策进行调整,以“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是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和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推进城市化进程。外来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落户成都,再也不受入城指标的限制。
这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成都市特别在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方面进行了新增和拓展,并放宽了条件,这将使更多有意落户成都的人员得以遂愿。其中包括:经成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就业或兴办企业,向该市税务部门连续三年累计纳税二十万元人民币或一年内纳税十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引进资金额在八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
为了推动城市化进程,成都市新增的户口政策规定,该市农业户口的人员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在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从事非农业生产有稳定生活来源、人均耕地不足零点三亩,就可转为非农业户口。对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的十四个区、市、县的入户条件则放得更宽: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或投靠入户,且不受结婚时间、暂住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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