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通过了两项关于重要人事变动的决定。据新疆日报报道,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辞去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推选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为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推选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为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
此次会议还通过了一系列人事任免决定:
免去张秀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任命柳耀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免去陆文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吾拉孜-哈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多仁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肖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杨宗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那吾尔孜拜-穆尔扎别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任免和批准任命了各级各地法院、检察院一批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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