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6.9)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评估人员徇私舞弊或强制指定厂家维修事故坏损车辆,可拨打电话23695792投诉。
交管局负责人说,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坏损车辆评估人员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天内向办案单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由市物价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当事人如对重新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可按有关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诉。定损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物价部门将根据不同损失后果按有关标准收取一定比例的评估鉴定费,定损评估鉴定费先由当事人预付,事故结案时,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相应责任负担。交通事故定点拆解企业必须在接受拆解定损委托情况下拆解受损车辆鉴定,拆解鉴定费用按工时费收取,但拆解定损后,车主自愿在定点拆解厂家修理,厂家不准收取拆解费用。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权对自己车辆选择厂家修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厂家修理。当事人发现评估人员违反“依法、公正、客观、合理”原则、徇私舞弊或强制指定厂家维修等行为,可向市定损评估办公室举报或投诉,电话为2369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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