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6月12日报道的有关个体业主雇用童工一事,在群众及执法部门引起强烈反响。大家对童工身处的恶劣工作和生活环境深感担忧,同时坚决反对这种给天津市大都市形象抹黑的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执法部门也准备加强对非法使用童工的执法检查,严格保护在津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执法部门特此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办案线索。电话号码是:27111830。
据悉,新制定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规定要求,任何单位都不得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职业中介机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为了保障该规定的贯彻落实,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建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对非法使用童工者加大处罚力度。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并进行录用登记。通知还要求做好对伤残童工的一次性赔偿工作,切实保障伤残童工的合法利益;做好对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提高公民的劳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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