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6.17),从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针对天津一些企业在外省市经营活动中受到经济犯罪侵害后,因案件长期悬而未破蒙受经济损失的情况,市公安经侦部门推出了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的新措施。
据介绍,此次制定的新措施包括:全市各级经侦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同时强化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进一步延伸服务措施;建立健全与外省市公安机关协作、沟通制度,凡天津企业在外省市地区受到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侵害,经侦部门都要主动与案件管辖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主动配合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力度,服务经济发展,市经侦部门还定于每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为总队长接待日。鉴于目前,天津仍处于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总队长接待日仍采取电话接待方式,电话为24031851、24031855。同时,市经侦部门向社会公布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2403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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