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物业法规九月起实施本市细则年底前出台
买房时承诺物业费不超过2元入住时却变成了4元、原来的幼儿园变成了对外出租的办公用房……这一系列物业管理“疑难症”有望在9月1日后根除。去年10月开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物业管理条例》昨日由国务院签署颁布,并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
据介绍,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当前物业管理优秀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十大突破,其中主要包括: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中,开发商必须和买房人签订物业公约,解决了过去大多数买房人临到入住才知道物业管理费的不合理现象;明确了业主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关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解决了过去一些不法开发商“收买”少数业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损害大多数业主权益的现象;明确了楼顶广告收益的分配问题,住宅楼顶广告收益权归业主;明确了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处理办法;明确了水电费该谁来收取的问题;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被挪作他用的现象也有了解决办法等。
另据市国土房地局有关人士介绍,北京市将在年底前对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出重拳,并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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