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名女青年大学毕业后被天津市一私营集团录用并当作年轻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但她本人却自毁前程,工作刚刚满两年就因索贿20多万元被公司开除,之后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月25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今年27岁的小丽(化名)户籍在广东省,大学毕业后于2002年3月到本市一家私营时装集团工作。上班一个月小丽就受到了上级赏识,并委任她到该集团驻北京办事处任特许经营部经营助理。然而,年轻的小丽没有因此而倍加努力工作,反而被成绩冲昏了头脑。她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多次向有业务往来关系的相关小企业索要钱财。从2003年开始至2004年6月案发时,小丽共得非法索要赃款20余万元。小丽将这些索要来的钱财一部分用于其个人到香港、深圳、珠海等地旅游,一部分存到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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