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西部地区广西河池市,村干部可以加薪,退休养老也有保障制度。这种对村干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尝试,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中共中央主办的理论刊物《求是》杂志与中共河池市委今天在此间举行研讨会,对河池市的做法进行推广。
据介绍,过去,广西西部农村贫困地区村官补贴偏低,不少村官有名无实,经常是“公章挂腰带,办事在膝盖”,民众很不满意。有的村委会经常无人值班,民众办事找不着村干部。大多数的村民小组管理出现“真空”。
据中共河池市委书记梁胜利介绍,二00三年开始,河池市各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级财政给予村官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村官月工资补贴,使村官的工资收入与当地外出务工村民的平均收入相当,缓解了村干部付出与待遇不相称的矛盾。同时还建立年终奖励制度,使河池市村官月平均工资稳定在一百八十到三百二十元人民币之间。
河池市还建立了村官退休养老制度。规定凡担任村官三届满九年的,退休后每月退休金额按任职年限以每年六元累计发放;对连续任职不满九年的按任职年限一次性给予安置费。这一做法化解了过去离任村官“人走茶凉”的消极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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