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一天两次与乘客议价运营,共多收车费3元,8月9日被市客管部门处以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件,三年之内不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处罚。
司机孙某是南开区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7月8日上午9点,孙某从王朝酒店门前拉一名武清区乘客到白庙,不打表议价收费15元,多收2.5元。孙某驾车返回王朝酒店后,又将一名山东乘客拉到长虹公园门前,不打表议价收费10元,多收0.5元。客运稽查执法人员当场将其查获。客管部门处罚记录表明,孙某去年12月12日从天津站拉一名来自海口市的乘客到大直沽,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15元,被客运稽查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出租车被从天津站点清除。该司机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为净化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客管部门对其做出罚款500元、三年不准开出租车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