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举报网为何短命?
9月6日,沈阳一家媒体报道:“中国首家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在开通还不到40天后,被有关部门关闭。”该网站的创始人———沈阳市首个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告诉本报记者,“中国举报网”于今年7月20日创办,耗资千余元,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通过网络,向全国人民推广举报知识。8月27日,因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中国举报网”被迫关闭了。
偶然举报获得意外惊喜
姜焕文,沈阳市苏家屯区人,以前是某企业的工人,1996年下岗。2000年,一次意外的经历使他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2000年8月份,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某品牌保健品宣传的广告,广告以消费者的口吻大肆吹嘘自己的产品有如何神奇的疗效,说吃了这种保健品疾病治愈率可高达80%以上。我很疑问:保健品不是药,怎么可能有治愈率这一说法?这明显是一则虚假广告!几经思量后,我走进了沈阳市工商局。不久,电视里那种保健品的广告不见了。”而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当他再次走进工商局时,还获得了一份意外的“惊喜”———2000元的举报奖金。这让姜焕文眼前一亮,打那以后,姜焕文就买来了各种相关的法律书籍开始学习,慢慢摸索起自己的举报之路来。
举报案件千起获奖15万
2002年5月的一天,到山东省莱芜市出差的姜焕文发现,与客运站大楼连体的部分门脸房正在对外出售。凭借多年的经验,姜焕文认为这可能是客运站在对外出售房屋,但是客运站不属于房屋开发单位,根本无权出售这些门市房。于是,他决定冒充购房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姜焕文告诉记者,由于客运站不具备交易资格,因此不会交纳房地产行业必须交纳的土地资源费和房产税等款项,明显构成了逃税行为。因此,姜焕文来到莱芜市地方税务局进行了举报。
两个月后的一天,姜焕文接到了莱芜市地方税务局的电话,电话中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查实,同时通知他去领取7000元的举报奖金。
据了解,几年来,姜焕文在全国各地共举报近千次,他的足迹遍及辽宁、山东等省市,并在全国各地共举报案件近千件,其中400件被查实,举报奖金累积15万元,举报奖最多的一次是4万元。
躲避报复5年不敢回家
为了躲避因举报而引起的报复行为,姜焕文5年没回过家,长期在外租房生活。他整日带着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出没于街头巷尾,随身携带的手机号码多达六七个。一些违法开发商、制假卖劣的商贩恨他恨得咬牙切齿,他多次遭到恐吓。一次,他到辽阳举报一个非法建房侵占耕地的大案,被举报方雇了4名1.8米高的大汉,手持铁棍来到他的租房处,意图报复。但由于姜焕文早有防范,及时更换了住处,所以幸免于难。
由于多次历险,他开始习武防身,买来一套教武术的VCD,随身带着一个双节棍,如今他能将一套双节棍耍得像模像样。他的做法也得到了家人的支持。“78岁的老母亲在去世时拉住我的手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既然选择了就走下去,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啊。”姜焕文动情地对记者说。
推广经验创办举报网站
几年来,姜焕文在各地走访中发现,很多人都希望找有关部门反映身边的一些问题,但由于缺乏经验,举报的问题往往不能得到解决。
这令姜焕文产生了把自己的举报经验推广给大家的想法,同时,他也想把问题集中到一起,便于相关部门查询调查。于是,姜焕文想到了网络。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2004年7月20日,“中国举报网”正式诞生了。姜焕文说:“开办这个网站我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更多的人能举报。”
在“中国举报网”的网页上,记者看到“举报范围、举报知识、举报政策、举报电话、举报媒体、信息反馈”等相关知识和信息可以任意查询浏览,这些都是姜焕文多年积累下来的资料以及经验。
当然,姜焕文也不忘提醒举报者:“公民举报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当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认真负责,随意诬告陷害他人,要负法律责任。”
网站每天收到30封举报信
“我用了1个月的时间,得到辽宁省通讯管理局市场监察处、沈阳市工商局企管处、沈阳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的批准,建立了这个网站。”姜焕文说。
网站的创办,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就在“中国举报网”开通的第二天,包括中央级的媒体就报道了数十条有关中国举报网站开通的消息,这样也就使得网站的关注度越来越大,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人都将自己的举报材料通过邮件或其他的方式发给姜焕文。据姜焕文介绍,他的网站平均每天能够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件30多封。其中一些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此外,姜焕文还要在今年9月份自拟一份《举报工作管理法民间草案》提交有关部门审议。
曾赴央视接受白岩松采访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姜焕文说:“我的‘中国举报网’是2004年7月20日正式开通的。7月21日沈阳晚报、沈阳日报、沈阳今报率先报道。紧接着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沈阳广播电台、辽沈晚报、辽宁法制报、新华社辽宁分社、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节目等等新闻媒介,纷纷采访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节目于7月26日专程到沈阳采访,当晚将我以佳宾身份请到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节目组,7月29日正式接受白岩松主持人采访。”
举报网站涉嫌违法被关闭
昨天,记者看到了由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下发的《通信网络断开接入决定书》。上面写道:经沈阳市公安局检查认定,你开设的“中国举报网”涉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属违法行为。根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断开违规使用和经营通信网络接入管理办法》第三条五款之规定,决定从2004年8月27日起,断开对你单位的通信网络接入服务。
接到决定后的姜焕文感到十分惋惜。“虽然公安机关认为举报受理属国家政府行为、司法行为和权力机关行为,但当初我在创办该网站时,也是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怎么说关就给关了呢?”
专家说法:可将网站进行合法化改造
关于“中国举报网”如何进行合法化改造的问题,有关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举报网”创办后,平均每天能够收到30多封举报信件,说明这个民间举报网站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从社会传播的角度来看,民间举报网是一种先进的沟通渠道,它至少在两个方面有可能提高社会效率:第一,它有可能提高司法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够将以前很多因为传播渠道不畅而导致的积压问题,得以迅速传达给公检法部门;第二,它发挥了民间监督的力量,提高了群众监督的效率。
“中国举报网”涉嫌违法刑事诉讼法,是由于该网站涉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但是反过来说,如果这样的网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创建,并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核实,这个网站的行为就属于合法行为。所以,一些看似非法的东西,只要加以规范和改造就可以使其合法化,并能够起到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目的。比如“博彩”,原本是一种赌博活动,但加以市场规范,剔除其有害因素,使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可以将之合法化。姜焕文创建的“中国民间举报网”具有合理的内核,使之合法化的操作手法也不会太复杂,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这个“中国举报网”合法起来呢?
三大质疑
个人操作涉嫌违法?
专家李志国:姜焕文只是代转材料在谈到“中国举报网”是不是违反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问题的时候,沈阳市社会科学院的专家李志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姜焕文所做的工作就是举报材料的代转,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举报材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以说,要是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来规范“中国举报网”,这似乎有些牵强。因为姜焕文只是代转举报材料,而不是自己私自办理或者来处理这些案件,所以也就不存在受理的问题。李教授说,所谓的受理就是像法院接受一个案子的调查和审理的过程,而对于姜焕文,他没有这个权限。
网站名称太大惹祸?
有关规定:非经营性网站无须审批沈阳市通讯管理局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断开“中国举报网”的通讯终端主要是他们接到了沈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处的正式文件。所以他们是直接按照公安局的通知来办理的,至于“中国举报网”是不是违法,“这应该是公安局的事情,而我们则是完全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处理的。”
这位负责人还说,关闭这个网站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站的名字太大,在沈阳存在地域之差的问题,所以,他们一开始是希望姜焕文能改改网站的名字,尽量不要以“中国”等文字出现在网站的名称里面,可是随后,记者在查阅了有关的规定后发现,根据相关的规定,只有经营性网站才会有名称的申报问题,而对于非经营性的网站,法规里面根本没有提到网站的名称的问题,所以按照法律没有规定的就不是违法这一原则来看,“中国举报网”只是一个非经营性的网站,所以在网站的名称上面也就不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更无须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
举报网站何时开通?
通讯管理局:通过审核,随时可开通在谈到网站何时能够开通的问题的时候,沈阳市通讯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网站整改好了,通过了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处的审核,我们随时会开通中国举报网的通讯端口的。”
对此,沈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处的一个管理人员说,网站违法了,关闭网站也是迫不得已。但当记者提到当初在审核这个网站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考虑到姜焕文的行为是违法的时候,这位管理人员便以记者没有经过该局宣传部门的审批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同样,在沈阳市通讯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局,记者也都遭到了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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