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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现年20岁的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男子孙某,因借款遭拒竟丧心病狂地持刀将收留其暂住的宋某之妻和幼女杀害。宋某之妻虽临危不惧,空手夺刀,但终未逃过此劫。近日,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1997年2月,被告人孙某在天津打工期间与宋某相识。2004年1月11日下午,孙某为找工作来到宋某家并暂住在此。次日下午,被告人孙某因找宋某之妻佟某借钱被拒绝,遂产生抢劫之念,并持尖刀对佟某进行威胁。其后,孙某朝佟某颈部、头部等处猛捅数刀。此时,佟某的幼女被惊醒并哭喊,孙某又持刀朝幼女颈部猛捅一刀。孙某的行为致佟某母女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后,被告人孙某从被害人佟某家抢得人民币3千余元及摩托罗拉手机一部。行抢后,孙某携赃款潜回原籍,后又潜逃到外地。2004年4月25日,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庭审中,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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