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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一览
★2005年1月16日,重庆南川市云华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截至17日零时,有10人遇难,2人失踪。
★2005年1月12日,河南省宜阳县城关乡乔岩直井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10人遇难,10人受伤。
★2004年12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珍珠岭煤矿发生矿难事故,10名矿工死亡。
★12月22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一乡镇煤矿发生窒息事故,13人死亡,1人受伤。
★12月19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银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4人死亡。
★12月13日,湖南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新立煤矿发生火灾事故,18人死亡,3人受伤。
★12月12日,贵州思南县天池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5名矿工遇难。
★12月9日,山西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大贤三坑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3人遇难。
★12月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说么备煤矿发生气体爆炸,13人遇难。
★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6人遇难,成为44年来我国煤炭行业最大的安全事故。
★11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名矿工死亡。
★11月20日,河北沙河市5个相连的铁矿发生火灾,70名矿工遇难。
★11月13日,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9人遇难。
★11月11日,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南店报废井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3人遇难。
★10月20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大平煤矿发生岩巷特大瓦斯事故,148人遇难,32人受伤。
★10月7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发生煤泥水事故,3人遇难。
★6月15日,陕西省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的工作面顺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3人死亡。
★6月10日,吉林省万宝煤矿发生高压电缆爆裂,点燃木支护,引发火灾,11人遇难。
★6月6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采煤一段发生坍冒事故,10人遇难。
★5月13日,黑龙江七台河(精煤)集团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2人遇难。
★4月30日,山西临汾市隰县梁家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6人死亡。
★3月29日,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煤业公司香花台工区发生瓦斯爆炸,12人遇难。
★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煤业集团下属百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7人遇难。
一年来“安全要求”知多少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开始实施。《决定》要求,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004年1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开始施行。
▲1月17日至18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月21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
▲6月2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10月1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通知》。
▲10月2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瓦斯管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2005年1月1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开始实施。
▲2005年1月1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黄菊在会上强调,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05年1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提出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措施,并严肃处理了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
矿难频发警示终结粗放型增长模式
矿难频发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面对原材料价格节节攀升的市场环境,面对大干快上“GDP竞赛”的某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尤其是面临并深陷其中、处于锁定状态的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矿难的发生又具有必然性,矿难频发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种规律性。
受巨大的经济利润驱使,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放过难得的发展机遇,于是,超限开采、乱开乱采、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脑后的高密度开采大量开花,超负荷经营,是目前采掘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中国经济的发展未能摆脱粗放、外延的模式。结构不合理、效益不好、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土地供应短缺已构成发展的重要约束。
在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下,煤的产量和价格成为宏观经济的“体温计”:投资热,宏观热,带动煤的价格上升;宏观面的投资降下来,会压缩煤炭生产行业的利润空间。据报道,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一路飙升,9月份原煤涨幅高达40%,而供暖季的到来,令原本高位运行的煤价更是涨势惊人。煤炭价格一路上涨,煤炭行业持续处于卖方市场,刺激了煤矿的超能力生产。同样,11月份国内部分地区铁矿粉价格涨幅惊人。铁矿也好,煤矿也好,巨大的经济利润空间,促使企业和地方政府用增产增收策略代替了适度规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策略。
我国的能源结构对煤的依赖,来自于经济发展模式对现有能源结构的依赖。我国煤炭产量世界第一,煤的消费占了能源总量的74%。值得指出的是,20多年的发展造就了经济增长的奇迹,然而这个增长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尚未能够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支撑。2003年我国消耗的钢材、水泥、煤炭、电分别占世界消耗量的30%、40%、30%、13%。而对能源使用的效率之低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据报道,每增加1美元GDP,中国所耗能源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国的4.7倍、德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能源利用方式的高消耗、粗放利用,导致了原材料生产、开采中的重产量、轻综合利用的滥开滥采行为。
采煤企业对高密度、高强度采掘方式的依赖,又来自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结构和经济发展冲动对GDP的依赖。由于油气能源紧张,煤炭生产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是顺利完成财政指标、突破GDP数字的便利而不费事的选择。对利润、GDP指标的迷信,被难得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放大。而对安全生产条件、矿工生命安全的警告,被巨大的经济利润吞噬。有人提醒,要警惕“煤吃人”。杜绝“煤吃人”,关键是要重视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成本,降低矿工维权成本,整肃安全生产法的执法环境。
事故频发期,重视矿难发生后的经济社会影响,积极改善矿工劳动环境,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整治并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是必要的。但是,调整对经济发展模式的认识,形成逐步走出现有发展模式困境的共识,并从政府活动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更为根本、更需要长期努力的工作。
面对失去亲人的矿工家属悲痛欲绝的泪水,面对社会公众接二连三获知矿难惨剧后的同情之泪,我们应该反思矿难惨剧之后的GDP之累,反思粗放的、高消耗、难以持续的发展模式之累。我们应该自觉地真正地树立和落实中央一再强调的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来校正和逐步改进发展模式,才能降低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势头;解决了发展模式之累,才能减少矿工亲属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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