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北方网消息:25日上午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2005年度各个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确定。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市各个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2005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是880元,最高标准是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