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8月份对区内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带压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开发区安监局和科技发展局将组成专项检查小组进行联合抽查。
对于抽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