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晚报》获悉,自7月1日起,重庆市忠县双桂镇规定:每逢家中父母、岳父母生日,党政干部必须强制性休假一天,专门回家孝敬父母、岳父母。为保证该政策的实施,该镇将干部们父母、岳父岳母的生日登记在册,由专人负责。
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中“百善孝当先”,历代历朝都把“孝”看得极重,秦朝就有惩治“不孝”的律法。自汉以来,还有“丁忧”守制的规定。即官吏父母去世后,本人必须辞官回家尽孝三年,如官员贪恋职位,隐瞒不报,必遭御史或礼部言官弹劾,视为重罪,为官场及市井所不容。即使有外族多次入主中原,但这一体例也从未废止。因为推崇“孝道孝行”,可以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既可稳定统治,又在客观上对社会有良性作用。
做为被儒家思想德化数千年,有着悠久历史传承的中华民族,在改革开放、接纳西方先进思想的同时,仍要秉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张大“礼仪廉耻”之四维,恪守民族的优良传统。“领导是公仆,不是父母官”,这是时代的进步,观念的变化。但在普通百姓心目中,还是认为领导要做普通群众的道德垂范,比之西方的官员职业化,有着更高的品行要求,这是国情。一句“你配当领导吗?”的问话,把这层含义阐叙的再清楚不过了。
“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博爱的基础,但不可否认“孝”在当代中国正在被弱化,有多少现代人记得父母的生日?又有多少现代人坚持为父母过生日?且“孝”早已从古代的法律范畴淡出为今天的道德范畴。领导干部,要做先进文化的代表者,“孝”是精华,不是糟粕,理应为领导躬行。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部分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对优秀党员干部的刻画总是堕入“忠孝不能两全”的套路,其作品灭人欲、泯情仇,一味把优秀党员干部塑造成高大全式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变得可敬不可学。这是违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原则的。
基于此,我赞同忠县双桂镇的做法。
当然,“孝”之彰行不能靠炒作,更不能搞运动,一阵风。需集数代人,几百年之功才会有小成。真心希望忠县双桂镇推行“孝”道之路走得扎实、稳健,成为中华优秀文明的首善之区。(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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