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璧山县,执法人员从榄菊牌蚊香包装箱内搜出了红包(图标处)
璧山一日用品厂在产品包装箱内附送红包给经销商,两年里送给经销商现金670万元。市工商局专案组依法对该厂进行调查时,5名执法人员被阻挠长达29小时。昨天,市工商局向媒体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涉及金额最大的商业贿赂案。
包装箱印有“送利是”
今年6月初,万州区工商局接举报,在辖区内查获重庆榄菊日用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量整件产品,这些产品包装箱外明确印有“送开箱利是,精美礼品一份”字样,箱中装有红包和礼品。市工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
重庆榄菊日用品生产有限公司位于璧山丁家镇,专案组初步查明,该公司系广州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2003年投产以来,已销售蚊香、杀虫剂、灭蚊片等130万箱,销售金额1.3亿元,根据企业向专案组提供的财务资料表明,通过包装箱里装红包的方式送给经销商670余万元现金,其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商业贿赂。
6月27日,当着璧山县有关领导的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骆建华当即承诺,停止生产和销售此类包装箱上印有“送利是”等字样的产品。此后,该公司不再配合调查。
关闭厂门阻挠执法
8月22日11时,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经检总队的5名执法人员在履行手续后,进入厂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仓库中发现,堆积如山的产品外包装上仍然印有“送利是”字样。开箱发现,里面夹带装有现金的红包,还有一些附送的洗发水等礼品。随后,执法人员按程序要求该厂临时负责人杨林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调查,杨电话请示骆建华后当场宣布全部工人和中干放假,并下令关闭厂门,并同时召集了近30位不明真相的工人和保安守在门口,杨林宣称,“誓死保卫工厂,出了事我负责”,并欲将5名执法人员赶出工厂。为了保留有关财务上的证据,执法人员坚决不同意出厂。
每个红包装现金4至20元
璧山县委县政府立即与在外地的骆建华进行磋商,但骆坚称不配合任何调查。下午3时许,工厂内的市工商局经检总队副总队长杜虹飞突发阑尾炎症,直到3小时后才顺利出厂被送回市区动手术。
8月23日下午4时,骆终于同意检查并打开厂门,执法人员进入后发现有关生产报告存在伪造和销毁的情况,电脑上的一些财务数据也被删除。经统计,库房中共有26973件产品的外包装箱上印有“送利是”字样,里面红包内装有现金4元至20元,产品销往西南片区和天津。
国家工商总局关注此事
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该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贿赂。该负责人称,“该厂的违法行为不能与有奖销售混为一谈,有奖销售的结果是消费者得到实惠,而榄菊厂将实惠直接返给了经销商,就是不正当竞争!”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获知此事,表示将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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