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走访了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部分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针对前一阶段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情况,广听博取登门纳谏,检验专项整改成效,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在走访座谈中,各界人士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能够以严格的要求自查自纠,以扎实的作风进行整改,以务实的措施建章立制,特别是以“破除四个观念,树立四个意识”为指导,使专项整改更加具体明确,实现了专项整改与检察队伍素质同步提高,与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同步促进。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部署,自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专项整改活动伊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就明确提出要“破除四个观念,树立四个意识”,即“破除按惯例办案的观念,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意识;破除被动执法坐堂办案的观念,树立执法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意识;破除方便自身办案的观念,树立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意识;破除办案神秘主义观念,树立检务公开的意识”。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紧扣“规范”和“公正”这一主题,以“破除四个观念,树立四个意识”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中办案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滥用特权、玩忽职守、未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四个方面问题,认真深入地查找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六个专项整改工作重点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作风、促进执法廉洁、提高执法能力入手,逐个程序、逐个环节、逐个岗位地深入查摆问题,不怕揭短亮丑,努力把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查准查深查透,不留死角。
“开门整改,集思广益”是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自查的基础上,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采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检察员、特约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多次召开座谈会、走访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发放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检察工作中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和现象。据悉,专项整改活动开展至今,全市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8人,召开社会各界人士40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43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130余条。全国人大代表、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师春生说:“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超前防范意识强,‘三个百分之百’‘三数三率’等经验得到高检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继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注意执法中的细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社会各界和有关人士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加强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努力提高公诉水平,加大培训力度,用人才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
经过自查、互查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查找出执法过程中存在有的复杂疑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按时结案;有的个别案件侦查周期过长;有的对批捕或不批捕决定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有的自侦案件超管辖办案,或一案多立;有的撤案审查不规范,流于形式等43个执法不规范现象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过归纳总结,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即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制约、重数量轻质量、重立案轻结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基础上,对现有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从有利于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有利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有利于推进检务公开的角度,对办案流程、案件质量标准、监督考评三个方面加以严格规范,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于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之下,取得了较好效果。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实行“三数三率”办案工作机制基础上,本着效率、实用、简单、易行的原则,对《检察干警执法监督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反贪侦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自侦案件扣押款物的几项规定》《自侦案件实行审讯等侦查活动同步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各单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筛选,形成了系统而规范的《天津市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细则》,从案件线索的管理到案件的移送起诉等,凡自侦案件涉及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全面、系统、详细地规范。侦查监督处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规则(试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立案监督和追捕工作,提高刑事案件的监督效率,保证监督质量。民行部门针对程序、实体、上下级指导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实施了《民事检察办案程序的规定(试行)》《关于市分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指导分工的规定(试行)》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理规则实施办法》,确保了民行工作的高效、高质运转。渎职侵权、公诉、控申等检察部门也都仔细梳理各项制度,废止了一些过时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新的可行制度。通过用制度严格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有规可约、有制可行,处于规范化管理之中,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整治和纠正,促进了执法公正,在探索建立规范执法行为长效机制上迈出了坚实的步履。
规范执法,重要一环是人的因素。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执法质量的好坏,只有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其他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市检察院在专项整改工作中,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和岗位工作要求,对各类检察人员实行了分类培训、分类考核。10月22日,全市检察机关2400余名检察干警参加了全市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广大干警检验了自己的基本素质,切实提高了岗位技能、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改善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通过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市广大检察干警逐步树立起现代法制执法理念,执法队伍形象和精神面貌发生了令人可喜的变化,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公正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在规范、有序中扎实推进,稳步提高,为确保今年初确定的“四零一升一降”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市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21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86.8%,同比分别增长7.2%和8.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23件,法院经再审,已作出结果的81件,其中依法改变原判决61件,改变率75.3%;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干警违纪举报和处理数呈双下降趋势,今年1至11月比去年同期干警违纪举报数下降了19.6%,处理数下降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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