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对丈夫的不满,身为母亲的被告人竟然持菜刀割破年仅四岁女儿的气管,幸运的是女儿最终被及时抢救过来。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位狠心母亲有期徒刑8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与其丈夫婚后生育一女,取名青青(化名),现年四岁。因家庭琐事,被告人马某与丈夫经常发生矛盾。后被告人马某因受精神刺激,曾入住安康医院接受治疗。去年4月1日晚20时许,被告人马某与丈夫又发生口角。马某的丈夫于是将岳母接到家中对其进行劝解,不料被告人马某将自己与女儿青青反锁在自家卧室内,执意不肯开门。当晚11时许,被告人马某为发泄对丈夫的不满,用菜刀割女儿青青的颈部,致青青的气管中上部断裂,后被告人马某持菜刀欲自杀时,被破门而入的丈夫将刀夺下。青青随即被送入医院治疗,经鉴定伤情为轻伤。被告人马某经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癔症,同时认定事发时被告人马某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为发泄对丈夫的不满,用菜刀将女儿颈部割伤,意图非法剥夺女儿的生命以报复丈夫,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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