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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专稿(记者刘雁军):居民家庭生活周期中的“中年阶段”处在“上养老、下抚小”的特殊时期,家庭生活负担相对较重,因而也被称作“爬坡阶段”。天津市统计局于近日完成的《城市中年家庭生活变化及特征分析》显示,1986至2004年18年来,本市中年家庭(中年家庭是指家庭生命周期各阶段、时期中,夫妇平均年龄在35~54岁之间,长子女年龄在7~24岁之间的核心家庭)生活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表明:家庭“养老”负担减轻,“抚小”负担加重;处在“子女学龄阶段”后期和“子女就业阶段”前期家庭的生活压力还相对较大。
中年家庭生活富裕 “扶小”负担加重
调查显示,2004年本市中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15.82元,消费性支出为8272.88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1986年实际增长了2.19和1.53倍,收入和消费增速与全市基本同步。目前,本市中年家庭生存、温饱型消费已经得到满足。生活富裕了,享受型消费特征在中年家庭中也日显突出。2004年本市中年家庭每百人旅游28.56人次,人均旅游消费支出51.31元;用于个人生活的美容消费年人均支出16.44元,高出全市平均水平的4%;金银珠宝首饰年人均消费由1986年的2.14元增加到2004年的53.83元;家庭财产中的私家汽车、洗碗机、家用电脑、健身器材等现阶段新兴、高档时尚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与全市比较尤显偏高。与此同时,14.8%的中年家庭购买了自有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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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人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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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救济机制的不断完善,与1986年比较,目前本市中年家庭中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中年家庭年人均赡养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已由1986年的3.1%下降到了1.8%,同比下降了1.3个百分点。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不断扩大,子女在学时间的延长和学生在各时期教育收费的不断攀升,与1986年比较,本市中年家庭抚养子女的经济负担明显加重。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年家庭年人均教育费用占消费支出比重已由1986年的1.8%增长到2004年的11.6%,同比上升了9.8个百分点。
“爬坡阶段”三步曲影响生活水平提高
“子女学龄阶段”中期、“子女学龄阶段”后期和“子女就业阶段”前期被称为中年家庭的三个时期,后两个时期是影响家庭生活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据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主任原新教授分析,刚刚步入中年阶段的夫妇,具备年龄与劳动能力的优势,事业处于巅峰时期,且收入相对稳定。有数据显示,2004年处于“子女学龄阶段”中期的家庭独生子女率最高达97%,而这一时期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88.6元,消费性支出8493.93元,居中年家庭各时期之首。此外,这个时期家庭的子女正值小学与初中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年人均教育消费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比后两个时期相对较小,负担较轻。数据显示,2004年这一时期家庭年人均教育支出为948.55元,仅占家庭年人均收入的4.1%,占全年人均消费支出的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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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受教育成为家庭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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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说,在“子女学龄阶段”后期,中年家庭的子女正处于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因此,教育支出是这个时期家庭消费中的重中之重,成为每个家庭的大宗消费之一。同时,这个时期也是中年家庭里就业人口最少,年平均收入相对较低的时期。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这个时期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674.49元,消费性支出8120.73元。但是,年人均教育支出却为1313.72元,占家庭年人均收入的13.6%,占消费支出的16.2%。
“到了‘子女就业阶段’前期,家庭的子女均已成年,且多数已经开始就业,家庭就业率明显提高。但是,由于这个时期家庭中除新参加工作的子女工资相对不高外,在职部分家长收入也相对较低。因此,家庭总体收入水平还是不高。”原新说。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这个时期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48.60元,消费性支出8292.73元。年人均教育支出为725.49元,占年人均收入的6.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8.7%。原新说,这一时期并非所有家庭的教育投入都减少,目前大学在学子女家庭每年的教育支出仍很高。特别是对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来说,每年万元以上的教育费用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五项建议提高中年家庭社会贡献率
据天津市社科院的有关专家分析,中年是人生经验、经历丰富,对社会、家庭贡献最大的时期。因而,以中年人为支撑的中年家庭是居民家庭生命周期中的重要历史阶段。此次调查显示了本市中年家庭三个不同时期经济生活由比较宽裕转向负担相对沉重,进而又随着子女陆续就业负担明显缓解,生活逐步好转的V字型趋势。其中不容忽视的是,中年三个不同时期家庭生活水平一方面均有很大提高,负担不同程度减轻;另一方面“子女学龄阶段”后期和“子女就业阶段”前期,家庭还存在就业不充分、收入增长缓慢和教育负担过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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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随处可见中年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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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此提出五条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增加社会就业机会,特别要稳定中年人的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员和不在岗职工数量的增加,提高中年就业率;二是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机制,加强中年职工劳动技能和业务水平的培训,提高中年人择岗和自谋职业以及再就业的能力;三是继续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采取措施提高部分收入偏低职业岗位的劳动报酬,抑制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差距过大现象;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条例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救助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尽力解决低收入家庭在收入和教育支出等方面的困难,帮扶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居民家庭度过难关;五是进一步严格治理教育不合理收费问题,增加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切实减轻和解决中年家庭在教育方面的负担过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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