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贵定副县长王庆明受贿800多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892.5万元,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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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53岁的王庆明走上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被告席。公诉人指控他受贿800多万元及彩电、空调等贵重物品,并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892.5万元,造成国家流失税款126万元。6月29日,法院一审宣判:王庆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庆明一案的侦破,“导火线”居然来自一本旧杂志中的一篇长篇报道,而且还只是报道中的一段不起眼的文字。
短短90字写了什么
王庆明曾先后担任贵定县贵定卷烟分厂厂长兼党委书记、贵定县金叶公司总经理、贵定县副县长,黔南州、贵定县两级人大代表。其实,早在1998年就有人检举王庆明。但检举内容很模糊,只说他收了别人的一套家具。当年检察官们也查过,但根据举报人说的地方去找时,那卖家具的商家却人去楼空没了踪影,至此,线索中断。检察官虽也试图从其他地方找到突破口。但就是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案子只好“挂”起来。
都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庆明当然也知道有人告他,检察机关想查他。这期间,群众虽然也在议论,说他可能在外边开有公司,在上海、深圳,还有香港等地买有豪华住房,但都是捕风捉影的听说而已,谁也拿不出丁点儿证据。而王庆明听到这些传言,从不去计较,相反还表现得非常大度,乐呵呵地说,真金不怕火来炼,我相信组织。
到了2004年,又有群众向纪委举报王庆明的受贿问题。说王庆明在外开公司、买房子、养情妇等等,州纪委也查了,但都只是一些违纪问题。不过,纪委却把群众在举报中复印的一页报道材料转给了检察院,材料指控王庆明曾受贿赂8万元。这就是那则“只有90字的文字报道”。
2002年第6期《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登载了一篇文章。文章标题很惹眼———《当代奇案·儿子提审老子》。文章讲述的是江苏南通市第一中学校办工厂厂长张树人因涉嫌贪污罪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子还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嫌疑人却被当地法院一名法官提审过,由此导致嫌疑人张树人全面翻供。
后经检察机关查实,原来张树人曾经帮这名法官的爱人调动工作进城。为了报恩,这个法官千方百计让张树人的儿子和张树人见面,并亲自带着张树人的儿子到看守所“提审”了张树人。在看守所的提审室里,40分钟的“提审”实际上是如何翻案的串供密谋。
在这篇数千字的报道中,有这么几句非常简略的文字:“1993年初,张树人在与贵州省贵定雪茄烟厂的业务往来中,提取现金10万元贿赂该厂厂长王庆明。王庆明见所210送钱款数额较大,即当场将其中的2万元退给了张树人,张树人毫不犹豫地将该款据为己有”。
仅此而已,文章的重点显然不是说王庆明。而2002年的这份杂志,不知怎么在2004年才被贵定雪茄厂的一名工人看到。于是,消息很快传开,有人就把这一页文字复印出来作为举报材料。当然,王庆明的亲友得知此事,也复印了一份给王庆明。
黔南州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接到州纪委转来的这份材料后,心想,这事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就算有那么回事,已是11年前的事了,现在还能找到可以形成锁链的证据吗?反贪局孙庆阳局长向分管检察长王副检察长汇报后,大家分析后认为,这案子有很强的可查性。11年前的王庆明月工资不过几百元,居然敢一次收下8万元巨款,这说明他受贿已成习惯,而这次受贿8万元正好是一个突破口。
于是反贪局决定对王庆明进行初查。
10万元早就交了
在和江苏南通市检察院取得联系确认后,黔南州检察院便和州纪委协商,由两家各派一人前往南通市调查取证。结果查实,张树人实际送给王庆明的是10万元,而不是文章中所说的8万元。紧接着,黔南州检察院决定对王庆明涉嫌受贿进行立案侦查,州纪委也同时对王庆明予以“双规”。
2004年7月30日,王庆明被黔南州纪委带到了“双规”地点。纪委书记对王庆明谈话完毕后,王庆明被带到检察机关接受审讯。
负责审讯王庆明的是州检察院反贪局长孙庆阳和另一名检察官小杨。
审讯进行得异常的顺利。王庆明只沉默了半分钟,就如实交待了当年受贿10万元的事实。可之后,他话锋一转:“早在2000年10月,我就把那10万元退给南通市检察院了。”
“就这10万元?你还有其它受贿问题没有?”检察官问。
“没有了。绝对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若组织查出来,任凭组织加倍处罚。”
孙庆阳向王副检察长汇报后认为:王庆明这样“爽快”就交待,恰恰说明他可能隐藏着更大的问题。
就在此次审讯进行的同时,检察官们也在贵定展开了对王庆明住宅和办公室的搜查。
出乎意料的是有用的证据一样也没搜到。在王庆明的两处住房里(一套新房,一套旧房),检察官们仅仅搜出几个存折,余额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余元。这与他的经济收入极不吻合。按政府这些年每年给他的合法奖金,王庆明起码也该有10万元的存款。他的妻子是护士长,收入也不错,夫妻俩只有一个孩子,且已大学毕业。他们怎么会只有这点积蓄呢?
神秘旧名片
在王庆明家里,检察官们发现了王庆明200余张各种旧名片。此外就是巴掌大一张广州“假日大酒店”的便笺。检察官们没有把王庆明200余张旧名片放过,进行了简单分类。
初看,这些东西也确实没什么价值,但把这些卖家具、装修等名片的地址集中起来就看出端倪了,几乎都是广州天河区一带的。而那张广州“假日大酒店”便笺上,王庆明还写了“大彩”、“小彩”、“大空”、“小空”、“方太”、“冰箱”、“洗衣机”以及什么“5681”、“7999”之类的阿拉伯数字。
把这些杂乱孤立的名片、数字集中起来可以判断,王庆明在广州天河区一带有房产。从那“便笺”上反映的“大彩”、“小彩”、“大空”、“小空”看,王庆明的房产应是装修有档次,房屋面积不小的豪华套房,可王庆明对此一概不承认。
通过调查,检察官们捕获到这样一个细节:有一天,有人在路上见到王庆明的姨夫,就问他到哪里去了?王庆明的姨夫说,王庆明去广州了,自己是去给王庆明看管贵定的房子。
接着,从财务报销中也发现了问题,把王庆明所负责的几个公司账务集中起来发现,王庆明在三个公司都报销过飞机票,2001年至2004年,王庆明每年春节都在广州,一呆就是半个月。
王庆明万万没想到,正是那些旧名片、便笺让他“露了馅”。
一个信用卡密码解谜团
根据初查的线索,检察官们决定马上到广州,查找王庆明隐藏的赃款赃物,自治州检察院反贪局的孙局长带了3位干警出发了。
到广州后,检察官们首先来到天河区房管局,查到了王庆明1999年用他儿子王丹的名字,在天河区某新村买了一套180平方米的复式商品住房,购价近百万元。检察官们马上找到那栋房子,拿着王丹的照片向那栋房的保安询问王丹的情况。在保安那里,检察官们得知,王丹就住在那栋房里,还有日产“风度”牌与“威驰”牌轿车各一辆。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了解到,王丹在得知他父亲出事后,做好了随时出走的准备。他把事先准备好的换洗衣物、房产证、存折、现金等证件带上,几天前就跑到他一个同学家里藏了起来。
孙局长把这个情况向院里作了汇报,建议马上提讯王庆明并对王庆明说明白:不要因为自己的事而害了儿子,让他儿子主动把事情说清楚。王庆明果然给他儿子打了电话。
第二天晚上,王丹带着他的女朋友回到了广州那套房里。当天晚上,检察官搜查了王丹的那套住房,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不难看出,王丹的心里非常恐慌。他承认,这些房子、车子都是用他父亲的钱买的;而他就要去英国留学,再有两天就可以拿到护照出国了。但王丹矢口否认他父亲还有存款在他那里。于是,检察官告诉他:“我们来广州已经不是一两天了,你要如实交代出你父亲的全部赃款赃物。”
王丹沉默了许久,承认他在中国银行广州燕岭支行开了一个保险柜,而开保险柜的钥匙就埋在阳台上那个花钵里。到银行打开保险柜一看,却只有几件值不了多少钱的金银首饰和一块手表。
王丹还在隐瞒。检察官们便到银行查。在王丹的一个账户上查出了两笔来自贵阳某银行的汇款。一笔是2004年4月,贵阳崔某汇给王丹20万元人民币;在王丹的另一个存折上,贵阳一个叫王刚的人,给王丹汇了两笔款,一笔80万元,另一笔100万元。这些钱都是在购房后才汇过来的。
接着,检察官又对王丹那辆“风度”轿车仔细搜查,在工具箱底层,搜出一个记有民生银行信用卡密码的密封笺。检察官问:“这是什么?”
王丹一看,顿时头上冒汗,脸色突变。原来,那正是王丹最重要的一个信用卡,那个信用卡是用他表哥“周某”的名字开的户。
“有多少存款?”“有,有200多万。”“究竟有多少?”“有,有500多万吧。”王丹坦白,在珠海银行,还有他父亲一笔80多万元存款,他父亲事发后,他立即把那笔存款也转移到表哥周某的信用卡上,这个信用卡现在总共有600多万元的存款。
检察官们此行共查获王庆明在广州隐藏的银行存款680余万元,商品房一套,90余万元的商铺一间,王庆明购买的日产“风度”、“威驰”牌轿车各一辆,金银首饰,手表等共计900余万元赃款赃物。
警车在高速路上飞快地行驶。办案的检察官们想,如果晚去三四天,王丹肯定出国了,王庆明恐怕也会滑过这一关。
收你800万不多
检察官们在侦查中发现,主要向王庆明行贿的人叫王刚。
现年41岁的王刚,早年跑卷烟销售,后来自己开了个“中旭”公司,专做卷烟纸张生意。因供货给王庆明的烟厂,也就和王庆明成了好朋友。此前还有一个卷烟纸供货商邹某,1996年春节曾送了10万元给王庆明。可王庆明嫌少,不到一个月,就把邹某赶走了。王庆明马上打电话给王刚,让他来承包供货,同时明确对他说:“我包你赚大钱。”王刚说:“要能赚大钱,税后利润分一半给你。”就这样,1996年5月起,王刚就开始先供货给王庆明的一个卷烟分厂;接着又承包了王庆明的另一个卷烟包装彩印厂。王刚赚了,也结结实实向王庆明行贿810万元。
王刚对检察官说:“我是不敢不给王庆明送钱,我不给,他就不让我承包,也不付货款。”
有一天,王庆明找到王刚,说自己包了个二奶,开销大。于是,王刚就以王庆明的名义在贵阳建设银行开了个户,每月给王庆明存入2万元,前后两年共存入了50万元。不久,王庆明又说要给儿子买房。于是,王刚又给了王庆明60万元人民币现金。
从2002年7月4日至2004年4月23日,王刚先后以他自己或妻子的名字,20次从贵阳的银行汇到广州王庆明儿子王丹名字的账户上,汇款总金额为700万元人民币。此外,王刚在承包期间,还给王庆明买了空调、彩电等贵重物品。这样算来,王刚行贿给王庆明人民币总计810万元,这810万元中,其中有一笔不是王刚送的。按王刚的话说:“那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偷得的税款,我不敢要,就全送给他了。”有点讽刺意味的是,那偷得的税款,一个办企业的商人不敢要,而一个政府的堂堂副县长却敢收敢拿不客气。
王庆明用什么“绝招”包王刚赚大钱?王刚给了王庆明那么多钱,他自己又究竟赚了多少?而今,王刚的中旭公司一切账目全被他销毁了,谁也不知王刚究竟赚了多少。但从查实王刚的几笔巨额偷税证据中却不难看出,这正是王庆明让王刚赚钱的绝招。王庆明和王刚之间的业务往来,多数采取不开发票,账外销售。王庆明进货不付现金,而用所生产的卷烟抵货款,这样,就可以少上税。例如,王庆明的烟厂应该付王刚货款,王庆明不付现金,而用卷烟冲抵货款。王刚把卷烟卖了之后,实际等于他的货款收回来了,这是应该上税的,但王刚不是产烟的,所以他就没有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在一般人看来,王庆明不给现钱而用货来抵,是给王刚一个大难题。其实王刚原先就是跑卷烟销售的,渠道畅通得很。仅以查实的两笔计,王刚就偷税达37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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