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老百姓大药房联合药厂进行了4种过期药免费换新药的活动。截至昨天,共更换近4万盒(袋)药品,回收的很多药品“沉睡”时间之长令人惊讶,记者在该药房竟看到了上世纪80年代生产的板蓝根。
昨天,记者在老百姓大药房看到了这个“寿星老”:绿色的药盒上印着繁体的“板蓝根”字样,包装为15克×12块,生产厂家是国营温州中药厂,出厂日期为1986年10月3日。换药人郝奶奶说,这个药什么时候、在哪里买的已经记不起来了。前些天看《城市快报》得知老百姓大药房免费换4种过期药,就在家里的药箱翻了翻,结果使这盒药得以“重见天日”。该药房负责人表示,这种块装的固体板蓝根在市场上已经看不到了,现在都是颗粒剂或片剂的。虽然1986年产的这种药没有标明保质期,但现在肯定不能再服用。
现场的多位市民告诉记者,听说有换药活动后,对家里的药箱进行了清理,没想到收获颇丰。市民李先生说:“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我竟然从家里找出30多盒过期药。不过这次只能换4种过期药,因此看着找出的其他过期药感到非常郁闷。”记者随机调查发现,造成药品过期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很多人认为感冒、头痛等常用药家里应经常备着,但药品都是整盒整瓶出售的,这些“剩药”就成为过期药的“主力军”;二是某些医生给病人开的处方远远超出实际需求量,病人吃不了,扔了又觉得可惜,于是就这样存了下来;三是个别市民看到家庭成员达到医保报销的标准,就大量开药,最终造成药品过期。
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表示,我国《药典》规定,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大剂量服用过期药,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因药品霉变后产生的毒副作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他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如发现家中药品出现霉变,糖衣变色、结块,药片受潮、溶化、虫蛀、发酵等异常或变质现象千万不能再服用,以免引起中毒。
针对药品浪费现象,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对过期药品回收进行立法,同时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作为制药企业的药品售后服务法定义务。有关部门也可设立过期药品回收基金,以满足老百姓上缴过期药后希望得到一定补偿的愿望。最重要的是引导企业生产小包装药品,并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大处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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