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吉学刚):一无业女子以帮被害人“疏通关系”,把被害人男友“办出来”为由,指使他人给被害人打电话虚构各种名目索要钱财,共骗钱款3.3万余元。日前,经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三被告人均被处刑。
现年23岁的女青年李某系本市河东区无业人员。2006年4月至6月间,李某利用一被害人男友涉嫌刑事案件被逮捕之机,以帮忙“疏通关系,把人办出来”为由骗取钱财。先后致指使无业男青年陈某冒充公安分局“周科长”、另一男青年冒充分局“王处长”,给女被害人打电话,虚构各种名目共骗钱财3.3万余元。后被害人察觉被骗,三被告人先后于7月14日及8月11日落网。
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三人编造谎言,多次共同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据此,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另一男青年陈某某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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