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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黑车的权力
案件发生后,站前管理处“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证”、“野战军”打死“正规军”的说法迅速流传。
殷少华是客运办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是站前管理处的人,两家是兄弟单位,都隶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局,“城管也能扣黑车”?成为很多人的疑问。
3月1日上午,大同市客运管理处书记李喜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殷少华的死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属于非正常死亡,但他毕竟是单位的职工,事发三四天后,单位成立了安抚小组,给家属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对于站前管理处有没有查扣黑车的权力,李喜才没做评论。
客运办一个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4条第3款规定,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政执法工作。“这就是说具有查处违法营运车辆职能的单位是客运管理处而不是市容站前管理处。”
而柴增明也是言之凿凿:“我们的职责范围包括管理客运秩序,既然负责客运秩序,就有权查处黑车。”柴增明所说的职责范围,根据的是大同市编委同编发[2006]6号文件,该文件是针对公用局2005年12月8日“关于成立市容站前管理处请示”做出的批复:“同意成立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车站广场、铁路周边地区、永泰广场和城市各出口长途汽车站、点的市政公用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客运秩序和‘门前三包’等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容纠纷案件的受理工作;协助开展垃圾处置征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据了解,站前管理处成立于2006年7月,其前身是大同市城管监察大队站前中队。
柴增明认为,中队改编为站前管理处后,自己的角色就相当于其他城市的综合执法局,管理范围未超越市政公用管理职能。对辖区实施综合管理,有效地解决了部门之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扯皮,都在管却都管不好的问题。
按照规定,行政执法必须得有执法主体单位的委托书。去年5月28日,柴增明以大同市城管监察大队站前中队法人身份,向市政公用局申请了2006年度委托行政执法,执法主体法定代表人赵常富(市政公用局局长)签字“同意”,不知为什么,该申请“执法主体单位的公章”处却是空白。“2006年度市政公用局行政执法委托书还没有发下来。”柴增明解释说。
有人说,自从去年10月,站前管理处参与大同市公交公司,清理整顿12路线客运秩序后,“柴增明就把手伸向了黑出租车”。“手伸得越来越长,他(柴增明)迟早要出事。”
潜规则的曝光
“如果大同市没有黑车,我出去能干什么?如果没有黑车,还争论什么,有争论的必要吗?正因为有黑车,我们去管,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也打破了某种行规,才会成为众矢之的。每天都有人为黑车说情,你去了解了解说情的都是啥人,就明白市场为什么会这么乱了。”面对记者,柴增明显得有些激动。
李喜才承认自己也曾听人说客运办的人包养黑车,但因为没有证据,从1月22日奉命直管稽查队至今,他还没有查过一起。“如果证据确凿,一经发现肯定开除。”客运办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大同市的黑出租车有上千辆,并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长达6页共计408辆黑出租车车牌号。“这些黑车里面有很多是套牌车,也就是说有顶灯、计价器等,外观和正规车没什么区别,就是没有运营手续。套牌车车主不是与警方有关系,就是与客运办的人有关系。”
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未按本办法办理营运手续,擅自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终止营运、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21条,未按规定携带《山西省城市客运交通许可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和《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动辄千元的罚款使得黑出租车市场像一块巨大的蛋糕,只要与之沾边的人都想分享它的“甜蜜”。“本来是一家说了算,现在自己的奶酪被人抢走了,你说会没有冲突吗?出事是偶然也是必然。”当地一工作人员说。而黑出租车为了生存也必须想方设法找个保护伞,于是,有点权力的人收取保护费用成为一股暗流。
2月5日晚被扣红色富康车车主白某,在站前管理处的一份询问笔录中的对话或许能说明点什么。
问:你今天为什么来这里?
答:因为我的车无营运手续,被执法人员查住,所以来到这里。
问:车是什么时间买的?
答:2006年11月底。
问:你车的车牌、顶灯、计价器是哪里来的?
答:买车的时候带的。
问:跟谁买的车?
答:是我弟弟从一个姓蒋的手里以2.5万元买的。
问:你详细说一下买车时的情况。
答:当时买他的车,他就说了,他是客运办的,车在2007年一年之内,不管让哪的查住,他负责去要车,一年后他说每个月给他900元,他还继续负责,不给钱他就不管了,我买他车的时候,车牌、顶灯、计价器全部都有,是套牌车,假手续。
问:你买车时明知道这辆车无营运手续为什么还买?
答:当时买车时他就说了,客运办查住,他管,所以我才敢买他的车。
不知是偶然还是巧合,站前管理处提供的几份笔录都与客运办有关。柴增明告诉记者,类似的笔录还有很多。
据夏利出租车车主常某向警方供述,他每月交殷少华1000元费用,殷为其负责处理扣车事宜。殷家人表示,不管殷少华有什么过错,有单位处理,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殷少华死后,其家属认为是公用局违法委托站前管理处执法,才导致其死亡的,殷家人多次找市政公用局讨要说法,一直没有什么结果。3月2日上午,记者欲采访该局局长赵常富时,与殷家人不期而遇,该局长的车在单位楼下,人却不知去向。武月兰在该局办公室主任那里号啕大哭,悲怆的哭声响彻整个楼层,不知谁报了警,大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几名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殷家人一番劝解后离去。9时多,殷家人把棺材抬到了公用局门口……
3月4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大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赵常富的手机,欲了解情况时,赵以开会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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