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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文化信息网上,宝坻区文化局对10家新网吧资质公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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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国家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及信息产业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根据目前全国网吧总量和布局要求,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2007年全国网吧的总数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然而本市宝坻区文化局仍然受理了10家网吧的开业申请。3月12日,本报接到了来自宝坻区市民的投诉信,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今晚报》群工部编辑:
我是本市宝坻区的市民,今年2月17日,我在天津文化信息网站上发现了宝坻区新增10家网吧的公示信息。可是,按照2月15日国家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在2月15日前没有拿到筹建许可文件的网吧一律不予审批,可是宝坻区文化局仍然还在继续审批新的网吧。不但如此,在公示期间,我数次拨打该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的电话进行举报和投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宝坻区文化局的同志还说,这些网吧是年前申报的,就应该批。另外有些网吧的地址申报还弄虚作假,存在公示地址和实际地址不符的现象。虽然宝坻区文化局承诺在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但是该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对我的投诉置之不理。
我不明白,既然国家有禁令,为什么宝坻区文化局仍在审批新的网吧。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王先生
资质公示期间来了“禁批令”
接到读者的来信后,记者通过互联网查找到了天津文化信息网-政务信息一页,在这一网页上有宝坻区文化局发布的《宝坻区文化局关于王××等10人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资质的公告》公告。该公告内容如下:
经区网吧管理领导小组评审,王××等10人申请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基本符合设立要求。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和文化部文市发[2003]31号《关于公共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拟批准的10人的资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宝坻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提出异议。
公示时间:2007年2月8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宝坻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科
被公示的地址如下:
姓名 场所地址
王××东城路13号钢梁式大厅
王××东城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北侧大厅
何××区影剧院新建平房
张××周良庄镇振宇服装厂院内
张××周良新城温泉度假村门脸
杨××八门城镇原供销社大会议室
郑× 宝坻开发区西区开明路南侧厂房
信××东环路顺驰底商临街房
赵××宝坻区南城东路95号
唐××北城路3号原放映大厅
就在公示期间的2月15日,国家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根据目前全国网吧总量和布局要求,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2007年全国网吧的总数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
公示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3月13日,记者来到本市宝坻区,按照公示的地址进行了暗访。
记者按照公示中的“东城路13号钢梁式大厅”寻找,发现东城路13号实际是一家商店,在商店附近也找不到公示中的“钢梁式大厅”。该商店店主告诉记者,他并没有要开网吧的意向。不仅如此,该商店也仅有20平方米左右的地方,显然不具备开网吧的条件。
公示地址中有一个“宝坻开发区西区开明路南侧厂房”,但记者在宝坻开发区根本找不到所谓的开明路。记者询问过路行人,也没有人知道开明路在什么地方。
公示中的“北城路3号原放映大厅”内确有一间300多平方米的厂房已经出租给要开网吧的商户。
公示中的“东城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北侧大厅”确有一间约30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房主说已经租给了开网吧的老板,房主告诉记者,没有听说不让审批网吧的消息,租房户也没提出退房的要求。
另外几家公示的新增网吧地点基本是空闲的厂房,门口都贴有关于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资质的公示。
记者以电脑推销商的名义拨通了宝坻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的举报电话,向工作人员询问这些网吧的情况,一位接电话的女同志告诉记者,这些网吧的手续正在审批中。
10家新网吧正在审批中
随后,记者来到了宝坻区文化局,采访了文化市场科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宝坻区文化局对新增网吧的申请是非常严格的,这10家新增的网吧是从70多家申请商户中筛选出来的,他们已经对上述10家申报开设网吧的企业进行了听政、调查,并且对每家企业都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情况属实,最终确定这10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到今天为止,这10家企业已经将申报材料上报到该局,该局已经准备进行审批。
就记者提出的营业地址和公示地址不符一事,该负责人经过核实后发现,有些地址是工作人员将地址写错了,有些则是网吧负责人申报时写错地址导致的。记者问,你们不是经过实地考察了吗?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对每家欲申报新增网吧都进行过实地考察,但是每次都是按申请通知的地址去考察的,至于是否和公示地址相符,当时确实没有注意到。
记者问该负责人对国家14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是否知道时,该负责人表示知道《通知》的内容,但由于这些网吧都是2006年申报的,因此,他们已经向领导请示过,可以继续申报。记者问,14部委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允许新增网吧数量,只允许在《通知》前取得筹建许可证的网吧继续申报。那么,这10家网吧是否拿到了筹建许可证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10家网吧目前都没有拿到筹建许可证。
在采访结束时,宝坻区文化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14部委叫停审批新网吧的通知他们会慎重考虑,给记者一个答复。但是截至发稿时止,本报仍没有接到该局对10家新增网吧是否停止审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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