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拖欠工程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恶性循环,本市决定实施建设工程担保投保制度。建设部已将天津市列为全国七家率先实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之一。
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修订《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增加总包企业支付分包款的担保责任,强化担保企业的社会监督作用。实行担保单统一管理制度,制定工程担保的操作规程,建立担保企业评价制度。治理虚假担保、中途退保和恶意使用担保行为。发挥好建设工程担保对诚信体系的保障作用。
利用一年时间,整合全市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及市场信息等管理资源,实现市、区县两级管理过程的计算机化和对建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实现信息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查询平台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实现审批、注册、备案过程的电子政务办公。
建立统一的信用归集、披露、交换、发布系统,建立对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优秀诚信企业实行资质和现场免检制度,对不诚信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各行业协会要把开展诚信企业评选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向社会推介优秀企业,让诚信企业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军者。
同时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还将对《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修订。重点在防止新拖欠、工程担保、合同、造价、工程代建和执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增加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劳务管理、竣工结算备案、培训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和法律责任,以适应建筑市场管理和创造和谐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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