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
近来,有关电信资费、银行收费、火车票价等等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的共通性在于,它们都与“价格”有关,而“价格”的问题毫无疑问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自1998年价格法将价格听证制度确立至今,已将近十年。当初确立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听证这样一个民主的决策机制,使那些带有公用性、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的价格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监督,以科学、公平、公正的价格体系,维护广大民众的切身权益。
然而,十年回首,当初立法的良好初衷并没有完全在今天得到贯彻落实,除了将听证概念深入人心外,很多听证会或流于形式或被变相操纵,“凡听必涨”成了很多人对听证会的评价。
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哪里?
法制网本期组织了包括应松年、姜明安、马怀德、杨建顺、刘莘、包万超等国内知名行政法学学者在内的诸多专家进行了探讨。
同时总结出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十大行业,作为最应该进行价格听证的代表,本专题也获得了以上诸位专家的支持,希望处在低谷阶段的价格听证制度被重视起来,呼吁价格听证立法能够更加科学和实效。
一、电信行业
听证上的“单向”
5月23日,北京移动宣布实施“被叫全面计划”,这个看似优惠的计划,遭到了各方人士的质疑。据中央电视台记者调查,和中国移动的其他套餐对比,这项计划实质上价格不降反升。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就表示,“全免计划”有很多附加条件,有的条件太苛刻,本来以为12年来“双改单”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今天仍很失望”。
不仅仅是移动公司,在电信行业内,包括南方电信、北方网通在内诸多类型的公司,因为其独特的垄断地位没有被撼动,面对民众热切要求进行价格听证的上网费、月租费、初装费等问题,似乎无动于衷。
其实,早在2000年9月份,信息产业部就对有关资费情况举行了一次大型的听证会,据悉这是全国全行业性质的第一次听证会。这次听证会使得电信“公共政策”的制定,开始慢慢地由“后台”走向“前台”。
但是,随后因为被指准备时间仓促、信息不透明、组织者身份不中立、过程封闭等问题,蒙上了神秘面纱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遗憾。其中最为关键的遗憾是,它并没有为整个电信行业培养出听证的惯例,至今除了零散的和地方性的一些听证会外,很多电信企业抛开了其公用性和公益性的背景,电信资费的调整成了各个公司单方的行为。
即使存在价格听证的法律法规,在垄断面前,电信暴利变得毫无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