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昨天宣布,《天津市洗染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即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洗染企业和市民可到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领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由正面的《天津市洗染服务凭单》(以下简称《凭单》)和背面的《天津市洗染服务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两部分内容组成。《凭单》列举了普通衣物、皮衣的瑕疵以及衣物经洗染后可能产生的不良效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条款》主要针对一些容易引起纠纷的环节,包括收衣取衣、保价清洗、洗染质量要求、赔偿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
《合同》还明确,对于因衣物上的洗涤标识错误等原因导致的洗染质量问题,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凭单》填写不清楚、不完整而引发的责任由经营者自己承担。《条款》对高档衣物的赔偿数额做了明确规定,“高档衣物可要求‘保值精洗(染)支付不超过保值价值5%的’保值精洗(染)费”。《合同》首次规定了经营者的逾期责任,顾客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要求经营者支付延时费,顾客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洗染费用。同时,顾客也要按时持取衣凭证取回衣物,逾期30日未取的,经营者自第31日起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收取保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