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罚原因系肇事逃逸导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
从市交管局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3年多,本市共有76名司机因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依法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
据了解,76名终身禁驾司机肇事地点多集中在环城和郊县等通行条件较好并可通达其他地区的宽阔道路或公路。
据介绍,导致终身禁驾的案件原本只是普通交通事故,后因肇事司机肇逃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使案件性质发生变化,不但承担民事责任还受到刑事处罚。
据了解,被处以终身禁驾的第一人为本市东丽区居民刘某,该案发生在2004年7月4日晚8时,刘某驾驶号牌为“津AQ68××”的华利车超越顺行大货车驶入逆道,右前反光镜将横过道路的行人挂倒,致使行人被大货车轧死,事发后刘某驾车逃逸,后被抓获。
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对此起交通事故负全责,最终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交管部门对其给予终身禁驾的处罚。
据介绍,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自处罚之日起,将被禁止重新考取驾照,擅自驾驶车辆上路一经查获,将按无证驾驶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