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事业单位改革5方案,将取消单位行政级别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今后“养事”不“养人”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即将有大动作出台。昨日,深圳市政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5个深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管理层、职工大会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财政供给方式从过去的“养人”转变为“养事”,对于可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级制,推行职员制。此次改革将选取市政公园管养作为首个试点领域。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建理事会实行“三权分立”
目前国内企业普遍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而事业单位也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吗?改革方案明确,事业单位也将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三者分别扮演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的角色,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权。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多方组成。理事(含理事长)由事业单位举办主体任免。管理层由行政执行人及其副职、财务负责人组成,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行政执行人由理事会提名,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事业单位的运行管理状况。职工大会决定事业单位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通过后方可提交理事会审议。
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事业单位还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事业单位要编制年度报告,提交给举办主体及相关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机关等),并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向公众公开,接受政府机关及社会的评议。事业单位在日常运行中,也应随时通过媒体、网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情况。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重大举措,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接受公众听证。
专家点评
法人治理结构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过去事业单位是公共法人、大法人的形式,没有把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挂靠于行政机构,实际上沿用的是行政的管理办法。这种旧有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改革和发展事业单位。
这里讲的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一些不同。公司是董事会,事业单位是理事会。就像一所学校会有理事会,理事会产生校长,学校的管理通过理事会完成。理事会是通过集体决策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的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使事业单位的管理纳入法律、制度的框架,使决策更民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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