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药局发出《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同时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而很多读者向本报反映,天津市仍有个别药店不仅出租柜台,而且厂家聘用人员仍在现场诱导消费。
记者在宾水道附近的一家大药房看到,有一个销售“抗癌产品”——绿谷灵芝宝的咨询服务台。一名白发苍苍的接待人员说自己是本市某医院胸科门诊的医生,每周二、周四在医院看门诊,每周一、三、五在药店这边做咨询,声称,曾有一位患晚期胃癌的92岁老太太因年纪太大无法手术,在服此药一个大疗程100天后,恶性肿瘤被治愈。而记者从国家食药局对外发布的公告中查到:该产品的前身是双灵固本散,由于存在虚假宣传,夸大治愈疗效,早在今年6月被收回药品标准文号。在附近另一家被读者反映的大药房里,记者看到该药房最右边的一间房屋租赁给了一家上海药品企业,一位负责散发该产品传单的妇女带领许多顾客来到不远的宾馆二楼一个房间。现场的一位厂家销售人员表示:由他们直接向患者辅导使用是最合适的了。当记者问及所谓“药品”包装上的“健字”以及“不可代替药品治疗”的说明时,他表示:“这个‘药’是得过国家奖项的。虽然包装上印的是保健品,但很快就要升级为‘国药’了。”而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所谓“升格”的说法纯属误导消费。
据天津市食药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局近日出台的《通知》中,强调了药品生产者不要参与销售的环节。因厂商租柜台以及派促销员,就无法避免对顾客进行消费诱导。而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的购买行为应当遵医嘱或者按需要购买。管理部门不仅限制非正式药品销售人员在外散发药品传单的行为,也明确药店禁止坐堂大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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