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21日电(记者邓华宁)10月1日起,江苏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相应提高,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最大的地区为100元。
据江苏省劳动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的具体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50元调整到850元,比调整前提高了13.3%;二类地区从620元调整到700元,比调整前提高了12.9%;三类地区从520元调整到590元,比调整前提高了13.5%。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调整后一类地区为7.2元,二类地区为5.9元,三类地区为5.0元。
据悉,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增加、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了依法测算,在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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